搜索

您的关键词

资讯中心

通知公告
各学院、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建设,突出特色,深化内涵,强化质量,提升水平,学校决定进行第七期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原则
一级为主,二级为辅;
突出重点,注重成效;
统筹规划,扩大扶持。
二、建设类别与规模
1、第七期校级重点学科设置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两个类别,一级学科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印发的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(2011年)》为依据,二级学科设置以1997年公布的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为依据。
2、第七期校级重点学科建设10个。
三、申报条件
1、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、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,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。一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一般应在5个以内,二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一般应在3个以内。
2、有学术造诣深、年富力强、学风正派、创新能力强、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,有一支年龄、学历、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,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。第一学科带头人具有教授职称,且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(课题)。
3、有完善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培养体系,已培养相当数量被上级表彰过的本科生或研究生。
4、教学、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,学科每年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,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,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。
5、具有相关的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(开发)中心等研究基地或人才培养基地,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。
四、申报程序
1、学科点申请;
2、学院推荐;
3、校学科(学位)与发展规划处资格初审;
4、学校专家组评选;
5、学校批准。
五、申报限额
1、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必需按一级学科建设,最多只能报1个;
2、无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鼓励按一级学科建设,可根据实际按二级学科建设,最多可报2个;
3、具有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指标单列。
六、建设经费
对遴选出的校级重点学科学校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建设经费,各学院按1:1的比例匹配相应的建设资金。建设资金按《河南农业大学关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》校政研〔2005〕5号)和《关于印发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补充规定的通知》(校政研〔2005〕6号)的要求使用。
七、申报要求
1、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
学校成立领导小组,负责第七期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。
组 长:张改平
副组长:孙天华 谭金芳 张全国
成 员:杨秋生 许科红 康相涛 何松林 尹新明 张兆瑞 
各学院要加强领导,成立相应领导小组,高度重视第七期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,认真组织,确保所有填报材料详实可靠。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,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。
2、材料提交
学科成员限属一个主干学科,不能交叉重复(含与省级重点学科)。
申请表中所填报相关内容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元月1日至2013年12月1日,所有信息的证明材料实物留在本单位待查。
各学院将《河南农业大学2014-2016年重点学科建设申请表》(见附件)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于2013年12月25日前提交校学科(学位)与发展规划处。
 
附件:河南农业大学2014-2016年重点学科建设申请表(请在学科规划处网站“资料下载”栏中下载)
 
 
 
学科(学位)与发展规划处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